初一状物作文集合8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一状物作文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人生百变,生活中有不断变化的东西,如同学,课桌,衣服,表情等,在一件小事中你的诚信也许变了,你的善良也许变了,在我的生活中没变的书架就是其中之一,一些普普通通的书静静的躺在我的书架上,一动不动,每天都会与我享受那风和日丽的晴空,骄阳似火的阳日,滴滴嗒嗒的雨天。给我们带来的心情。
这个书架是我在六岁时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上面积着我阅读不低于3遍的图书,这个书架见证了我从儿童到少年的故事,那书架是来自我爸爸,那是一个七彩的书架,颜色代表着爸爸祝愿我的童年是七彩的,拥有着七彩心情,这个书架虽然不是很贵重,但包含了爸爸对我的爱。在我空闲的时候就会翻一翻书,看到精彩的语句我会忍不住的哈哈大笑,看到感人的语句不禁泪水已从我脸颊滑过。
这个书架上的书不算非常多,也就几十本,用自己零花钱买的,书架是可以买的,但爱却是无价的。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小孩了,我的知识愈来愈多,说起知识的来源那些书还功不可没呢,不过我认为的功臣还是那个书架,因为这个书架让这些书有了家,他们躺在那里不会受损伤。书架啊书架你帮我了个忙,书架拥有着感情,他会始终在我的书房,直到他衰朽,他会与我哪些变化无常的玩意儿呆在一起,不要奇怪,你是他们的长辈。
亲爱的书架,你就像是我的知己,朋友,始终不离不弃,就是把爸爸送的生日礼物,我会好好保护你的,我以你为伴。
自从出生后第一眼见到月亮,我已经看了她不知多少遍。每天晚上,那圆圆的月总是要准时的来我家床前赴约,从我们第一次的约会到现在已经十年有余。但我们都没有厌倦。月,永远是那个甜甜的月。我之所以对月情有独钟,不是因为有寂寞独居的嫦娥仙子;不是因为有对影成三人的凄凉意境;更不是圆月所带来的关于狼人的神秘传说。我所爱的,是月的本身。
我爱月那与生俱来的雍容华贵,那份贵族般高傲的华丽的独特气质,那浅黄发亮的圆盘高高挂在九重天上,像尊贵的女王般俯视着脚下万千的臣民,像英武的大将一样高坐点将台指点江山。这月,也却不是一个平民。
我也爱月那俊秀,华美的超凡脱俗。起风时,她随着清风翩然起舞;落雨时,她便伴着雨声引吭高歌;天阴了,她便整晚躲在几块云后面偷笑;天刚放晴,她就跳到广袤无垠的夜空中放肆地用一道道泛黄的光束射中大地上的一切事物。霎时,田野上,城市里,高原上,小溪中都漾起勃勃的生机,夜的死寂一扫而空。
然而,从没有人听到过月的歌声,看见过月的舞姿,欣赏过月的笑颜。她们只是在广阔的月宫中四下弥散,在那颗永世不倒的桂树下盘旋缠绕,化作千丝万缕的情愫,千万年始终如此。也没什么奇怪的,那美妙绝伦的天籁之音和轻盈柔美的仙衣曼舞又岂是凡夫俗子们所能听到和看到的呢?
我更爱的是月的深邃。在一个清风拂面月色宜人的夜晚,只身站在撒满月光的无垠原野上,用心来领会这博大深湛的玄妙智慧,你会油然而生一种与天地同旋,和山水共鸣的奥妙之极的超脱感受。看着那月中心最显眼的一抹黄,透过那月的伪装向最最深远的一点光华直视,顿时超然世外,大彻大悟了。
月的光华闪耀了不止万年,而天地似乎在这万年中慢慢的颠覆,闭合了。
春雨潇潇。
好像忘记了,在隆冬凛冽的风中,想到的只是夏日。只有一场春雨过后,才觉悟夏日的骄阳似火,而春雨则无比温暖。
不怕弄湿鞋子,就这样走在湿湿的小路上。树上抖落的雨滴,打在我的手上,从指间划过。我捧起一滩水,看到了漫天的光莹。远处的树,被雨雾掩盖了,却又遮不住它们。空气中充满了看不见的翅膀的振动以及缥缈的身体的颤栗。
我摘下一片枝桠,将细水洒在叶瓣上。通过圆滑的水滴,我看到自然放大的绿,自得心旷神怡。
地上还是有落叶的,但在春雨中,一切的腐朽都该消逝了,沉默到一千年以后。
春风熙熙。
枝桠那头正在栖息的鸟儿,是这个秋天最后一枚不肯掉落的叶子。它就这样站着,等春风把它吹干。
少了冬风的凛冽,少了夏风的狂妄,少了秋风的沉重,春风显得那般温柔。
喜欢一个人穿着白白的衬衫,走在无人的小路上,让风吹起衣角,撩起发帘。深深地吸一口气,感受春的气息。那从耳际吹过的春风,是淡淡的青春,飘逸的身影吗?
如果给我一双翅膀,我愿与春风一起飞舞。
春光缕缕。
该回家了吧。我坐在窗台上,望着远处。明媚的春的阳光就这样洒在我的脸上,连身后的背影也显得那般美丽。
原来春光才是最温暖的。这是小草告诉我的,它说在春光下,小草也能开出花。我记住了这棵熏衣草富有哲理的宣言。
春的思绪攀延的不眠的窗前。
我在想:一年中,感动过的故事,流过的泪,经过的地方。听——是春在歌唱,唱出了我心中的温暖。
感受到了秋风的凉爽,我才意识到秋天的到来,在丝丝的凉意之中,隐约感受到了淡淡的清香。顺着花香寻去,在路边的杂草丛中发现了星星点点的黄色,走近发现原来是朵朵的野菊,心里按捺不住的窃喜,好一个秋高气爽的时节。
不过,心里还是有着淡淡的'疑惑,为什么在野菊在路边的杂草丛中都能生长?在来来往往的人们的践踏之中绽放自己的身姿,在和杂草的水分的争夺之中毅然挺立着自己的身板。虽然有着疑惑和不解,但是更多的是担心,害怕这小小的野菊受到外界的摧残。果然一场秋雨不期而至,大雨倾盆,使劲冲刷着地面的一切,带着电闪和雷鸣,我站在窗外,突然想起路边的那丛野菊,心想估计那几朵的菊花已经凋零了吧。第二天,上学的路上再次经过那里,下意识低头打量着路边,发现那野菊依然挺立着身姿随风微微荡漾。我不由感叹于它们的坚强的意志。于是在放学之后,我小心将路边的野菊挖出带回了家中,移植到了家中的花盆里面。此后的几个星期里面,我十分小心的呵护着它,认真的浇水,每天晚上也会按时把它收进家中。
但是,一天中午我发现盆中的菊花的花瓣竟然有些凋落的迹象,我的心里面顿时有些不安,为什么自己的细心的呵护竟然让菊花开落了,我的本意原是希望它可以更好的盛开的,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呢?渐渐我明白了,野菊就是应该生活在野外的环境之中,在困境之中锻炼自己,所以不适合安逸舒适的环境。于是,我带着野菊再次来到了路边,我重新挖开地面,将野菊种在土里。一阵秋风拂过,野菊在风中微动,仿佛在和我道别。
我们是不是应该学习野菊的精神,学习它那富贵不可移的品格。
水仙开花了,朵朵高雅,枝枝俊美,宛如一为仙子,婀娜多姿,妩媚动人。
水仙花瓣的颜色,也是那样的美丽动人。如果说,白莲的颜色像少女的皮肤一样;如果说玉兰像无瑕的白玉一般:如果说白月季的颜色好似月下白雪:如果说白玫瑰的颜色如同杯中的牛奶。那么,我在也不愿煞费心机地找跟蹊跷的比喻来描写水仙了,只因为她的颜色,比少女的皮肤更纯洁,比白玉更动人,比白雪更清新,比牛奶更细腻,她集各种洁白与一身,每一瓣,都是那样的纤尘不染,每一瓣,都散发出一缕缕醉人的幽香,她虽是那浅黄色花心的陪衬者,可我认为,她比花心更美,美得清纯,美得素雅,美得古典,美得精致。
当然,水仙花瓣的美丽,也是需要有个陪衬者的。而那个默默无闻的陪衬者就是花下那青葱碧绿的花枝。花枝在水的培养下,显得清妙动人,我没有办法去形容那亭亭玉立的姿态,我只能说她袅娜多姿,高贵迷离。
我喜爱水仙,不仅因为她的美丽,还因为她开放在寒冷的冬季,和傲立与霜雪之中的梅花一样,,不畏严寒。
水仙,高贵的仙子,她的花,又悄悄的开了……
我家养了一只漂亮的小仓鼠,它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因为长得胖胖的,所以得名“嘟嘟”。
别看它个子小,但很机灵,一双水灵灵的黑眼睛左顾右盼,两只小爪子时常摆在胸前,像是在说:“祝你好运,学习进步!”它的小肚子圆滚滚的,里面装的可都是主意,“嘟嘟”的尾巴短短的,非常可爱。
“嘟嘟”的脾气有些古怪,高兴的时候,就会安安静静地躺在你手里任你摆布;要是不高兴,你可别招惹它,否则它会毫不客气地咬你一口。“嘟嘟”是个“小淘气”,在笼子里蹿来跳去的,一刻都不闲着。“嘟嘟”还是个“小吃货”,无论食物在哪里,它都能准确地找到并吃掉。有一次,我故意把食物挂在笼子顶上,只见“嘟嘟”用爪子扒住最低处的磨牙石,一点一点往上爬,过了一会儿,它就站在了磨牙石上。接着,两只前爪抠在铁栏杆上,后爪一蹬,竞像蜘蛛一样爬上笼顶,向食物进发,然后用嘴叼住食物,开始按原路返回。就这样,十几分钟过后,它成功“着陆”,抱着战利品大吃起来。吃完后,还将它的前爪摆在胸前,像是在说:“谢谢你给我好吃的!”
“嘟嘟”睡觉的时候会缩成一团儿,蜷在角落里,如果你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个小线团儿掉在笼子里呢。你就是把它放在地上来回滚,它也不会醒来。
这只仓鼠可爱吗?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也可以来我家看一看这位“小大人儿”!
小猫是大家最忠实的伴侣,开心时和他逗乐,不开心时和它诉苦,它成为人类做好的朋友,虽然狗也是大家喜欢的动物之一,但是他没有猫的温顺和可爱,所以猫是冠军之首。
我家以前养过一只猫,它叫皮皮,它长得着花白的毛,如带着雪花般的雪球似的,常在太阳下滚来滚去。因为它很调皮所我叫它皮皮,它生性活泼可爱,所以很受大家的喜爱,只要我一放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逗它玩,拿一个小皮球和它玩,抛出去让它拿回来,它每次都会迅速的拿回来再给我,这时,它便会摇着它那美丽的尾巴。
皮皮可是抓耗子的高手呢,别看他平时懒洋洋的,只要耗资有点动静,它便立刻去看看,有时竟能忘记吃饭。有一次,我放学回来看见它在家门口趴着,我过去逗它它也不理我,神情很着急,好像等待着什么,我进家去写作业,写完后,看看皮皮,它还在哪里趴着,这使我好奇急了,什么事能使它有这么大的耐心,突然,探出一个小脑袋,细心一看原来是老鼠,老鼠看到了皮皮,正要回去,但已经来不及了,皮皮迅速的抓住了它,我明白了皮皮原来是在抓老鼠,它抓住后并没有立刻吃了它,而是拿它寻找乐趣,玩累了,把老鼠拿给孩子们吃掉。
皮皮很讨人喜爱,但经过一件事大家改变了对它的看法。爸爸买了俩只鹦鹉,那两只鹦鹉非常好看,爸爸对大家说:“小心皮皮把鹦鹉吃了。”大家没怎么在意,应为大家相信皮皮很乖的,一天,我见到皮皮在对着鸟笼发呆,我把皮皮抱到一边。一天清晨,妈妈突然说有一只鹦鹉死了,是被皮皮吃掉的,这是我很生气,我四处寻找它,以为它逃跑了,爸爸在墙角找到了它,它嘴上还有血迹,我拿起墙角的木棒打它,它却没有躲,我以为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没有躲,我打完它之后,它消失了,我以为鹦鹉就安全了。一天,妈妈让我们过去看鹦鹉,一只黑猫想要吃鹦鹉,这是,皮皮出现了,它迅速的跑过去,那只黑猫别吓住了,马上逃跑了,原来吃鹦鹉的不是皮皮而是另有它人,我对皮皮非常愧疚,我明白了那次我打它,它为什么没有躲,我暗暗发誓,以后一定加倍补偿它。皮皮没有生我们大家的气,它消失的那几天是在调查鹦鹉的死因,所以当黑猫再次过来时,它会及时的出现。
我爱我家的皮皮,它是一个可以当作杨朋友的猫,它可以明白我的心,在以后的路途上,有了它我的生活才不会那么孤单。
有一天,我看到了一本书,书上说,老鹰是变色龙的天敌,但是变色龙有一种本领,它的身体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变化不同的颜色。比如:它在树干上,它的身体就会变成棕色的;它在树叶上,她的身体就会变成绿色的。特别是在晚上,变色龙体表的颜色可以随着周围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
看着看着,我的脑海里产生了一个疑问:变色龙为什么会变色呢?它怎么这么会保护自己呀!回到家,我打开了电脑,找到了答案。
自然界的各种动物为了适应恶劣的环境,在生活过程中逐渐练成了各种各样的伪装术,而变色龙的伪装术可以说是动物界中最高超的。它的体表颜色可以在一昼夜内变换五六种,以躲避侵袭,是当之无愧的“伪装之王”。这是因为在变色龙的体表下有一个变化无穷的“色彩仓库”,里面贮藏着黄、绿、蓝、紫、黑等色素细胞,一旦周围的光线、温度和湿度等发生变化,这些色素细胞就会随着发生变化,从而使变色龙的体表呈现出不同的颜色。
变色龙的体表颜色会变色,这给了人类许多启示。因为人类是最善于学习和创造的高级动物。变色龙的本事使不少军事家和材料科学家羡慕不已,都想学学变色龙的本领,看看它是怎样练就这身变色功夫的。美国的科学家研制出了一种变色龙式的隐形材料,并把它们涂在各种武器上。一般的照相技术难以发现。日本的一些材料科学家,尤其是日本的纺织业,为了抢占世界的服装市场,别出心裁,开始大力研究变色服装。有种衣服是用一种感温纤维制成的,只要周围温度一变化,它的颜色就会改变。感温变色游泳衣就是利用野外、室内、水中和海岸温度的不同而变化出各种颜色的,它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刺激。
啊!变色龙竟然给人类带来这多么有益的启示!我想,今后它的用途肯定更加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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